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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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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财产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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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最受宠爱的长孙,他还是继承了一笔数目不菲的遗产。

    据弗朗茨所知,这里面包括五个庄园、两座矿山,还有几个小作坊,还有数万莱茵盾的现金。

    (一个莱茵盾金币重8克,含金量就看铸币者的节操了,没有统一的标准)

    在这个年代,也是一笔巨款了,要支撑弗朗茨的个人开销,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是的,母亲!你知道我已经长大了,能够自由支配财产了!”弗朗茨干脆的回答道

    欧洲的文化传统和东方不一样,父母的财产和子女的财产,分割的非常明确。

    在东方社会谁要是敢这么提,保管一顿竹笋炒肉,但是在西方,弗朗茨的要求完全是正常的。

    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子女成年过后,就不能够继续支配他们的财产了,包括这些庄园的受益、开销,弗朗茨都可以去查账。

    “好吧,这是你的权利!不过考虑到你的年龄,在未来一年内我不会放弃母亲的监督权,你的大额开销必须要向我报备!”苏菲夫人想了想说道

    “没有问题!”弗朗茨毫不犹豫的说道

    这些都是小问题,只要能够拿回手中的财产管理权,报备就报备好了,反正自己的钱可以随便花。

    “嗯,那么弗朗茨带着你的财务人员来和我结算吧,扣除你这些年的花销,还有我对你产业的管理费过后,剩下的财产我全部移交给你!”苏菲夫人平静的说道

    母子之间也要明算账

第五章、财产自主权(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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