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那不就完了么,还能赚一笔。
买房是周瑜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
他需要有一个地方彻底的属于他,不只是为了住人,而是为了存枪。
他想过,倪永孝之流都可以在明面上解决,但是韩琛和几个卧底,处理起来要时间,布局起来要时间,万一时间不够情况有变,那就必须要动到枪支了。
手中有枪心中不慌,真要是等到局势突然变恶的时候再想,那就说什么都晚了。
如无意外,周瑜不想动枪,杀警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凡有动静,必留下痕迹,现在可能检测不出来的事,几十年后可能就能检测出来了。
鉴证技术一直在发展,小心驶得万年船。
这是最后的保险。
必须买房了。
住人的属性,不管买房还是租房住都可以满足。
但是存枪存装备,万一哪天房东收房子,搬都要麻烦死。
所以,还是自己买,自己装修吧。
周瑜先去了趟银行,看看自己有多少钱。
其实他有不少钱。
韩琛这两年陆陆续续给的钱还是不少的,都让他存在了国外的银行,另外还有警队发的上百万的线人费,线人是莫须有的,钱自然也归他了。
但是买房这种要记录的事情周瑜当然不会用了,只能用本职收入。
要不然廉政公署那也许在意想不到的某天就会出大问题,不要把别人当傻子,特别是走上高位以后。
等要买枪的时候倒是可以用那些灰
第二百五十五章 人生大事(求订阅)(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