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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大明:吾儿怎么还不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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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文明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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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穷人土地的方法。
    朱元璋曾经在洪武元年的时候就说过这样一句话:
    “耕者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
    这意思简单来说就只有三层,第一给每一个能种田的人分地,第二,严格禁止有钱人去吞并土地,第三,如果你敢吞,那就有罪入狱。
    先不说明朝中后期土地兼并是多么的严重,起码在洪武年间还真的没什么人敢干这种事情。
    也就只有淮西勋贵那帮利益既得者们,不把这一条放在眼里。
    一直在兼并着周围的土地,而这也是朱元璋后来把他们扫清一空的原因之一。
    一般的官绅富户家庭,如果敢吞并土地,让官府知道了,除非当地的官府包庇你。
    不然这事情往上一捅,那你不仅吞并的土地要还回去,就连家里那些财产也都要充公,家人都要去流放边疆。
    这可是非常大的惩罚。
    所以除了那些势力极大的淮西勋贵之外,一般的地主家庭还真的不敢去侵吞农民的财产。
    除了不敢之外,经过元末乱世以后,中原大地上的人口已经经过了一波的锐减。
    此时明朝都还在鼓励开荒,土地远远比人要多得多,自然不存在那么紧迫的土地矛盾。
    很多的富人权贵,宁愿雇佣人去开荒土地,毕竟开荒的土地也是算在自家土地财产之中的。
    但也难保一些财迷心窍,失了智的人就想要抢夺那些土质优

第一百八十八章 文明三宝?!(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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