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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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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丝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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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名实习生,超漂亮,一双腿完美无瑕,回头介绍给你认识。”
    “啊?”你不怕你妹灭了你吗?
    贝克从梁袭口袋拿走车钥匙:“话说我还没有开过甲壳虫。”
    “什么?”
    贝克拉开车门,对梁袭一笑:“我们兄弟好久没去公园走走。”
    “卧槽!”
    ……
    于是梁袭和贝克去了肯德公园寻找菲奥娜定位的婶婶手机。贝克不想动脑,不代表他没脑。在缉粉队行动组,就是战术配合,队友合作,武装突突突,不需要贝克动脑。到了刑侦部后,不动脑是不行的。今天这事,贝克先抓死了梁袭,别让这小子跑了,这就是动脑的一个表现。
    贝克比较典型刑警思维,在车上分析案件,多是从同类型,现场线索去挖掘和推理信息。梁袭更喜欢寻找不同点,做假设,做排比。
    第一个问题:婶婶是自愿还是被迫离开家?
    贝克认为婶婶是自愿的,婶婶接治安官电话时说明这一点。假如歹徒绑架挟持婶婶,一来不会让婶婶接电话,二来不会让婶婶带电话出门。有可能歹徒比较笨吗?有可能。但是梁袭之前巡查小本家一楼后认为,早上房子内有第三人,第三人的很多痕迹被刻意的消除。还未对现场进行全部物证检查,梁袭不敢下技术性的结论。因此贝克判断第三人应该是婶婶熟人,吃了鸡蛋早餐,还上了厕所。
    梁袭偏向婶婶是被迫离开,因为按照厨房的物品来看,婶婶正在准备早餐,其中有燕麦片和牛奶,但没有需要洗刷的碗

第一百九十二章 丝巾(一)(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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