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打打球,安逸的不要不要的。
今天梁袭穿上很正式的西装前往法院,他将参加独眼的审判。庭审在前天就已经结束,今天陪审团才有一致意见,法官会根据陪审团意见做出最终判决。海洋法陪审团只给出有罪,无罪的结论,至于怎么判是法官的决定。这个决定首先有个框架,比如法律规定盗窃1到5年,参考检方、受害者家属和陪审团的态度,法官决定的最终量刑不能超出1-5年的范围。
独眼的案子在法律界内部很轰动,因为这类案子非常罕见。严格来说,独眼是为了工作,在蒙达主导的情况下,杀死了蒙达。控辩双方对事实与过程都没有提出疑义。双方在庭审中争论的焦点:独眼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就是独眼真的有必要杀死蒙达吗?
独眼不杀蒙达,蒙达家人会死,这不是法律上的理由,因为属于主观猜想,缺乏足够的客观证据。
是故意杀人,还是被胁迫杀人,或者是协助他人自杀?独眼的律师舍弃了中庸的被胁迫杀人,全力辩证协助他人自杀。这个罪名最轻,甚至不需要坐牢。但有个致命的问题,凶器属于独眼,这在法理上难以构成协助他人自杀的条件。简单来说,没有独眼的枪,蒙达不会死。
庭审辩论非常激烈,陪审团在当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今天审判中陪审长念读了他们的决定:独眼故意杀人罪成立。他们认为独眼有选择权,最终出于主观的情感和职业情感导致他杀害了蒙达。这两种情感都不应该凌驾于人命之上。陪审长表示,他们认为独眼
第三百六十五章 审判(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