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问题;做不好,他将会在此摔跟头,自己的政治生命也就到顶了。而要做好这些事情,关键是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工作上不出问题,二是得到中心干部职工支持,三是被局领导肯定自己。
本着这样的理念,结合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实际情况,经过反复的利弊权衡后,董昕副主任决定乘第一把火之势,立即烧起第二把火。那就是在前主任树大明的基础上,继续做内部“特供酒”生意。曾经在国内市场上猖狂一时的“特供酒”,就是某些名牌酒厂,专门提供给某些特定的权力部门享用的酒。这些酒虽说不在市场上流通,但大家都知道里面的含金量。能喝上这样的酒,也是一种特权的体现。
想明白这个道理后,董昕副主任将龚仲叫到了办公室,说了自己的初步想法,问龚仲有什么具体的建议。龚仲没有任何思考,立即回答道:“这个内部酒生意是经过了局领导批准了的,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利润,销路也不存在问题,我们肯定应该保留下来。只是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吸取树大明主任的教训,也就是不能动用公款做这个生意。”
接着,龚仲进一步解释道:“公款产生的收益还是公款,就是赚再多的利润,也还是公家的钱,我们不能私自分给职工。可惜以前树大明主任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没有听取我的意见。后来事情的发展果然不出所料,那二起涉嫌违纪事件暴露后,我们做内部酒生意赚的十多万元利益,被局检查小组作为单位的收益全部入账了。中心的干部职工忙前忙后的,经常加班加点,却没有
第三章 新官上任(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