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配合,我就将你带到黑山公安局去调查。”
龚仲听到他这是在明显地威胁自己,于是也气愤地回答道:“警察同志,我想你有一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我不是犯罪分子,配合你调查只是我的义务。我说的是真是假,我自然承担相应法律的责任。至于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但你不能强迫我按你说的说。当然,你代表组织,你有权力将我带到黑山去,你按程序来就行!”龚仲说完,直接将电话挂掉了。
龚仲放下电话后,将黑山公安局那位办案人员讲的话,前后仔细地分析了一遍。很快,他就从中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办案人员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调查自己五月份去黑山办了什么事,而是要自己承认当时知道陈思源的真实身份。他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龚仲神经一紧,认真地思考起来了。
想着想着,龚仲一惊,黑山公安局那位办案人员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袒护建设银行黑山分行。如果自己真的按他的说法说,那就从侧面证明正气物业公司知道陈思源的身份,正气物业公司是在与陈思源这个骗子接触,与黑山建设银行没有任何关系。以后法院判决时,正气物业公司就不能将黑山建设银行告到被告席上。
怎么办?是否应该将这个新情况报告赵一局长,提醒他密切关注这个问题。要知道,想从陈思源个人身上收回那五百万元资金,可能性不大,最大的希望就是要建设银行黑山分行赔偿。但建设银行黑山分行能赔偿多少,这要按承担责任的大小来赔偿,而不是想怎么就能怎么
第六章 原告被告(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