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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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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交通经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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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能回避,也没有办法回避。在机关里工作,很多时候就是这样,自己做的事不一定是自己愿意做的。明明知道是对自己不利的事,有时也不得不委屈自己去做。
    大家都知道,每醉一次酒,就相当于生一场病,对身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所以,人们常说:喝酒,就是喝身体,就是拚身体。所以,尽管这一场酒,是为了了车队违章之难,而诸葛伟是车队的队长,不管从工作关系还是个人能力,诸葛伟都应该冲在最前面,或者与龚仲一起冲在最前面。但他没有,也许是为了怕伤害自己的身体吧。只是最后,龚仲为他了了难,还醉成了那样,诸葛伟队长不但没有感激,还当着领导的面说龚仲不知道控制自己。
    现在这件事涉及到交警那里,龚仲知道董昕说的确实有些道理。我们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是车辆管理部门,管理着局里的五十多辆车,确实没有能力得罪他们,有时也不得不满足他们的某些要求。但这是为了工作嘛,没有涉及到个人问题啊,自己是财务管理人员,那报销单据上也要自己签名,事先通一下气,或报账时给自己说明一下,难道自己就那样不明事理?
    “公务用车专项交通经费是严管项目,去年超预算了还是我去局领导那里作的检讨,洪局长前不久还在会上不点名地批评了我。但交警有这个要求,我们确实不得不满足他们。只是这也是为了工作,如果我们内部事先通一下气,大家一起也好操作点,可能避免很多矛盾与误会。”龚仲从侧面说明自己并不是多事,同时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第十八章 交通经费(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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