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的手指轻轻磨蹭饭盒的边缘,还能感受到微弱的体温,这是他的主人留下的。
真的是,可爱。
然而过了半天于阳都还没有缓过神来,黎琅这才突然想起他似乎有低血糖。
于阳初中的时候是年级里出了名的体育健将,但别人都不知道他有一个坏习惯,不喜欢吃早饭。
黎琅刚开始知道的时候以为他是青春期的叛逆,或者是想存钱去买其他东西,直到后来调查后才知道,他不吃早饭,是当初为了节约那么几块钱,给爸爸买生日礼物。
后来他父亲离世后,他再也没有吃过早饭了。
从于阳从小到大的考试作文中不难看出,他对爸爸的崇拜,即使他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作为一个基层的警察,经常要到处去出差办案子,忙到午夜两三点都是常事,自然没什么时间回家看望他们母子。
但是于阳一直是个乖孩子,他很懂事,母亲告诉他,爸爸这样是为了赚钱让他上学读书。
于是他天真的问妈妈,“那是不是只要我学习成绩变好了,父亲就可以抽空回来看我了呢?”,母亲不忍心打碎他的幻想,于是告诉他,“对呀,所以阳阳你要好好读书,这样爸爸就会回来看你了”。
于阳一直这么坚信着。后来在一次月考中,他第一次进了全班前十,母亲喜极而泣,一遍遍地摸着他的头,“我的阳阳长大了”,母亲也没有骗他,那天晚上,父亲罕见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夸奖了他。
那天晚上,于阳睡得很甜。
第3章 交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