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读书,但是寄养费我每个月有按时交给刘美娟,每次学校回来依旧回去看他,
还有法官我要声明,那时候我的当事人也才十三四岁,心智还未完全成熟,抚养刘孝并不是他的义务,他也有自己未完成的学业,总不能要求我的当事人二十四小时围着刘孝转吧。”申应华律师代替刘北回答道。
听到这里,所有人明白了,刘孝当年三岁被十三岁的刘北养大,现在还想反咬一口。
这不就是典型的眼红刘北发财,典型的白眼狼么。
“刘北既然答应我被告人的父亲,养大我的被告人,就应该尽一个做哥哥的责任,照顾我的被告人,如今我的被告人因为他的疏忽,才初中就辍学,到现在四十岁依旧一事无成......”
刘孝的律师代为回答。
听到这个言论,台下的人纷纷翻白眼,这不就是再说,谁家孩子没出息,长大了都可以告自己父母,没把他培养成才?靠打官司,发财???
“法官,我的当事人高考的时候,考上了国家第一学府,却因为刘孝的存在,哪怕当时村里捐钱,他也没去继续上学,而是选择到工厂打工,抚养刘孝,刘孝没有因此感激我的当事人养大他,反而在这污蔑我的当事人,这严重违反了风序良俗。”申应华谴责的说道。
“法官,我不同意,被告律师的观点,被告现在身价过亿,却看着自己的弟弟生活在贫困,与被告描述的为了自己弟弟放弃学业的好哥哥形象,所以被告描述的与事实不符。”
第三十九章 农夫与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