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出,放在地上叠起来,笑盈盈地对他说:“以毁灭罪证为目的,非法火化尸体,可不是小罪哦!单是这条罪就起码能让你在牢里呆上十来二十年。再加你让钟老板辱尸,以及上次非法火化尸还把梁锦吓疯了,这些罪名加起来,不判无期也得判三、四十年。等你坐完牢出来,恐怕头发也白了。”
其实,我国法律中根本没有“非法火化尸体”这条罪,只是《殡葬管理条例》中有“擅自火化尸体”的相关规定。但是也只不过是给死者家属作出赔偿,用不着坐牢。而**这情况显然已构成犯罪,得以《刑法》三百零七条中,有关毁灭证据的相关规定处理,不过最高刑罚也就是判三年。而侮辱尸体罪的最高刑罚也是三年,所以他极其量也就判个六年。不过,我当然不会把这些事情如实告诉他,不吓唬一下他,我又怎么能从他口中得到证供呢!
果然,他被我吓得脸色都变了,为了钱什么也敢做的亡命之徒,最害怕的就是得了钱但却没命去花。那怕他现在已经赚了好几百万昧心钱,在牢里呆上三、四十年后,就算不论期间的社会变化,货币贬值等问题,到时候他也没有几年命来享受这些钱。
“小梁不是我吓疯的,之前也不是我把货烧掉!”他显然被我吓倒了,情绪激动地为自己辩解。
其实,他所说的我亦已经猜到。梁锦每天都得火化尸体,就算发现他半夜里火化不知名的尸体,极其量就是吃惊,而不会被吓疯。而在梁锦出事后,他愿意到火化室帮忙,但又不想当火化工,其实是为了
十一章 毁尸灭迹(下)(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