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福宫的庭院中立刻鲜活了起来,内饰们搬来桌案和上面的文房四宝,陈彤在摆上滴水研磨,巨大的宫烛被点燃。
赵祯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大大的“法”字,赵祯最擅长也是最喜欢的便是飞白,枯丝平行,转折时笔画突出,颇有力度,韵律感和节奏感极为突出。
法无常法,招无定招,这是武学的道理,也是治国的道理,眼下赵祯对待东城豪门的手段便是招无定招。
只要是能够打击东城豪门的手段,尽管使出来便是,哪里有什么规矩?
律法同样如此,随着时间的改变,大宋的律法也是要跟着改变的,就如同眼下要实行的经济之法一样。
《货殖律》三个字几乎一气呵成的写下来,赵祯总算是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个时代还没有商业一说,多以商贾之道或是货殖之道来代替。
而经济一词往往代指:经世济民,指治国的才干,这词往往和商业不沾边。
货殖一词却出自《论语·先进》:“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这里的货殖二字便已经作为指代经商盈利的意思了。
大宋的商业需要规范,不光要规范还需要拥有执行的力度,《货殖律》一旦颁布,不光是京城朝堂上的官员需要了解,三司的官员需要查证,地方州府,乃至县治之下的官员也需要熟读和运用。
否则《货殖律》便毫无意义可言,这是要和《皇宋宪法》以及《宋刑统》一起成为管控地方,维持地方稳定的所在。
第两千二百七十四章货殖律(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