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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提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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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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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这四个人分别是:

    刘洋,31岁,xx公司装修工人,主要负责粉刷墙面,是死者的父亲刘某的朋友,根据证词,案发时他一个人在xxx城小区的c楼某住户中上墙漆,没有不在场证明,小区有少量的监控但都没有监拍到他的身影。拿走了他的衣服进行提取之后,上面的尤其与案发现场的发现的油漆形状完全相同;

    贾国庆,42岁,2000年与妻子离婚,死者书法班的同学贾雨的父亲。工作同样是一名装修工人。但不负责刷墙,而是负责油漆的整体调配。平常书法班放血他都会去接贾雨,偏偏那一天没有,据说他在家里睡过了头,但是他没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贾雨说他的父亲当天晚上七点半左右才回到家中,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张子强,34岁,刘某的一位朋友,午夜,在装修公司打零工,做过搬运也做过上墙漆的工人,案发前仍然是上墙漆的工人,案发后就突然申请辞职,目前无业,据他所说,案发时可能在路上闲逛,也可能在家里睡觉,他也不记得了,因此无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徐三,30岁,刘某的合伙人,有犯罪前科,曾因为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目前在xx装修公司当监工,经常到装修地点实地监督考察,案发时无法提供有效的不在场证明,其他没有可疑的地方。

    李警官在接到手上的这一纸犯罪嫌疑人的报告的时候是皱着眉头看完的,因为他认为,这四个人全都有嫌疑,全都可能是杀人凶手,并不能够直接

第一百七十七章 徐三(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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