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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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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四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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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将官值班制度,

    各营主将副将参将轮流夜宿军营,千户必须住宿军营,五天可回家一次,百户十天回家一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百户以下的将官必须以军营为家,过去那种点一下卯,就回家抱孩子的事情,再也不能发生,中下层军官必须时时待在营中,非有命令,不得离开。

    军官们听了心中都是叫苦,这么执行,他们以后连喝酒的时间都没有了。

    第二,军饷直发制度。

    以后饷银的发放,由代发改为直发,设置专门的发饷官,负责把饷银发送到每一个士兵的手里,发饷官直属京营戎政,各级军官无权节制,断绝军官们贪墨底层军士饷银的路径。

    第三,战死抚恤制度。

    凡京营将士,战场战死的都有三十两银子的抚恤金,家中有未成年子女者,由京营负责抚养成人,并设置专门的学堂,供烈士子女读书;伤者从二十两到五十两不等,但如果是战场退缩、逃跑抗命被斩首之人,一分抚恤金也没有,严重者,还可没收其家中财产。

    听到这一条,校场上的议论之声几乎是有点压不住了,士兵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战死有抚恤金,伤了也有?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自己战死了,家中儿女负责抚养,而且还可以上学?

    比起抚养,上学更令他们心动。

    这个时代,可不是谁想上学谁就能上的。

    “肃静!肃静!”

    军法官狠狠甩着皮鞭,好

第195章 四项改革(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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