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就算认购债券后只是持有的百济土地券和奴隶券,并不直接换购,那么在持有期间,这些他们没有直接使用的土地和奴隶,朝廷也发给租金,到期后一并付给。
“朕怎么越听越糊涂了呢,怎么越弄越复杂了?”
“陛下,打个比方,我向朝廷买了一百贯钱的债券,给了朝廷一百贯钱,朝廷给我一百贯的债券,然后再给我价值一百贯钱的土地券和奴隶券,当然,这只是相当价值一百贯钱,并不是直接拥有,算是暂时持有。”
“我呢,若是觉得现在百济的土地买下来划算,那我可以直接拿着这债券到官府去登记换契,券换成地契,那么价值一百贯的土地或者是奴隶就属于我了,我再把那一百贯的债券和做为抵押的一百贯的地券交还给朝廷。”
“又或者,我觉得百济的地不值得买,那么我就不去登记换契,依然只是暂时持有。等到期,我把债券到朝廷这来换回钱,地券退还,而朝廷不但给我债券利息,还要给我地券约定的租金,我赚到的是债券利息和地券的租金,有两份收益。”
“为何要这么复杂?”
“为了让债券有价值啊,让大家肯掏钱,而不用强行摊派,惹的大家抱怨陛下啊。”李逍说道。
这种模式很复杂,但也很简单,说白了,那些什么土地券、奴隶券不过类似于一种股票,可以持有享受分红派息,也可以卖掉套现。
而百济的土地和奴隶,虽然抵押出去了,但朝廷可以自己经营种植,或者租给
第251章 官升一级(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