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只是想有一个站得住脚的地方,朝那红毛丢石头罢了。
卡缪?罗德斯。
罗德斯家族家主的二子,也是唯一的儿子,开局是好的,但可惜的是,罗德斯家族的家主并不是一个看中儿子的人,在他眼中,有能力的子女才是合适的继承者。
小女儿是超能力者,在他三个子女当中算是最出色的一个。但是尚还年幼,不堪重用,而且性子跳脱,喜欢到处玩耍。大女人虽然是个普通人,没有特殊天赋,但自幼懂事,现在虽然不过二十,但已经懂得许多,为人处世,很是圆滑,可以帮他处理许多事情,而且尺度刚好。
而这个二儿子,则是三个子女当中最不堪的一个,除了到处惹事之外,什么都不会了。
这家伙的实力倒是还可以,短短时间内,也领先了大多数人。距离牧歌也不过是五十米的距离,当然,这也是因为牧歌没有拿出全部实力的缘故。
他和大橘都是一样的级别,而且他的肉身更加强大。
“喂!红毛!”牧歌笑嘻嘻的朝着下面喊。
正在艰难爬山的卡缪听到这声音,有些耳熟,不过并未在意,红毛这种称呼,一看就是个小混混吧?跟我这种贵族是绝对不搭边的!
等等!
卡缪忽然醒悟,老子不就是红毛么!?呸,是红发!
他猛地抬头看过去,便见到那个抱着花猫的混蛋正翘着二郎腿笑嘻嘻的看着他。身边还堆了一整堆的石头,大小不一,但有一个共同点
第五十五章 一抹粉红色(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