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刑你还不知何为国法!来人,杖责三十!”裴田怒声叱道。
但话音方落,便只见李景庄开口说道:“不可用刑!”
“为何不可?”裴田气急败坏地问道。
“嫌犯早已认罪,此时再用刑有失法理!”李景庄不紧不慢地说道。
“哎,李御使此言差矣,既然我等受命重审此案,那么便应重新审理,嫌犯闭口不言自然可以用刑,用得,用得!”郑林在一旁纠正道。
“哦?若依郑评事的意思,那么先前嫌犯认罪的事实也不做数了?若是如此的话,自然可以用刑!”李景庄一板一眼地说道。
闻言之后,郑林顿时语塞,因为如此一来的话那么就意味着所有的程序必须重新再来一次,包括指定仵作验尸、调查、取证、而后再与相关人等求证,最后再审嫌犯、签字画押,这才算是正常的套路。
虽然在中晚唐时节度使把握军政大权,但一些尚在中央权力范围内的藩镇,在某些事件上还是由朝廷监管处置,而且经过武宗一朝的铁腕政策后,各藩镇对待中央的态度也变得更为谨慎。
此时既然李德裕申请了三司会审,那么此案审理的过程和结果便直接由朝廷接管,所以一旦重新走完这套程序的话,怕是没有多半个月无法结案,而且即便结案后还要再呈报三司,最终由三司在最终的判决书上签了字后才能正式行刑。
而白敏中的交代是从速处理,所以自然也便违逆了白敏中的意思,裴田与郑林二人担不起这个责
第五十六章 队正莫三(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