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堡大厅中鸦雀无声,人人呆望着场上,刚才所发生的一切恍若梦幻。
在决斗之前,谁能想到如此结局。一则埃阿斯的凶名远播不列颠,不论敌人还是盟友,都不得不承认他的强悍绝伦;二则,东方人和巨汉的体型相差几个数量级,形同小猫对阵狗熊。
因此布立吞人和撒克逊人都认为,埃阿斯打败沈泽毫无悬念。
退一步说,即便沈泽有机会取胜,也应当采用灵活多变的战术,以巧克力。孰知他正面硬杠,打起埃阿斯来砍瓜切菜,力量的对比完全颠倒。
不止当地原住民,三位同伴也很是诧异。
如果沈泽利用异能取胜,那倒正常,蛮族武士强不过拥有天赋技能的信使。但沈泽没有,他使的是普通格斗术。
单纯用短刀击碎橡木盾,力量超出人类肌肉的限度,违背生理学原理。
萨缪尔和宋鱼当然可以轻松打赢埃阿斯,但需要动用天赋异能,实打实拼拳脚刀剑不行。他们的心中生出忌惮,沈泽路子有点儿野,让人云山雾罩,识不破真面目。
唐霜兴致盎然,蠢蠢欲动。沈泽的进步惊人,估计是这段时间偷偷苦练,可气,前几天找他pk还推三阻四,这次完成任务回学校后一定不容他逃脱。
事实上沈泽的招式中融入了技能,不属于普通格斗。
在出发前,为了增强自保能力,沈泽通宵苦炼《跑的快》,打通第三项主线任务。
《跑的快》第三关训练液体介质中的移
第三十五章 我说过我会做到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