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形成了两个意见。
第一,老百姓以乡镇为单位,拉运10000吨的,奖励3000吨。
必须以乡镇为单位,要不然以村为单位,他也拉不够10000吨啊。
按照这个办法,一个老百姓按人头来计算,就可以多拉150公斤煤炭。
按照市场价折合的话,也八九十块钱呢,老百姓的运费再远也出来了。
第二,我们虽然是省属企业,但民生问题不分地域,我们是滨州市最大的煤炭企业,就要有个最大的样子。
别人的民用煤300块钱一吨,人家金盛集团负责运送,我们总不能落后于金盛集团吧,煤价上再做做文章,275一吨。
当然啊,这两个意见,一定报告国资委和省物价局,批准了以后执行就可以了。
关于民生这一块,国资委和物价局也是高度重视的,所以一点问题都没有,就给批了。
咱们看看,一说到老百姓的事情,大家都是很上心的,绝对都是好干部。
可就是这么好的政策和事情,最好居然办了一件影响极其恶劣的事情。
就是滨煤集团下属的一个煤矿的销售科长,居然联系了一家当地的煤炭经销企业,说白了就是个二道贩子。
真是从老百姓手里350一吨,把全市的民用煤供应票收回来一大堆。
初步估计啊,有两万多吨,另外啊,这票可就是钱啊,zf到时候按照你煤矿手里的票给
第443章 民用煤处理人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