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不腐不烂,比如说还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赶到,再比如说,不能冲撞了生人。
知道赶尸的人,都有这个忌讳,遇见了赶尸匠带着尸体走,是要倒八辈子霉的。
这其实是一个误传,赶尸匠行走于夜间本属无奈之举,应为行业里有忌讳,哪里会让人倒霉?只不过人们出于对鬼神的畏惧,自然就会添加一笔神秘的色彩来渲染。
无论这些传说是怎样的,总之在那个年代,赶尸匠的活动是频繁的,战争给一切做死人生意的人都带来了财富,甚至在当时的四川重庆,还有专门的赶尸办事处。
这一年,孙魁16岁,在11岁时立了字据跟了师父,5年后,终于可以跑第一趟生意了,这一次是去重庆,这是湖南那边的一个富贵人家的生意,要求把儿子的尸体从重庆赶回湖南。
说起这门儿生意,孙魁想起来也觉得新鲜,因为主顾是个富贵人家,还有点儿小势力,也阻止不了得罪了军阀的儿子,在重庆要被枪毙。
这就是混乱年代的悲哀,法律的约束力几乎很小,你有权势,有身份又如何?出了这片地儿,人家地头蛇也能压死你,除非你权势滔天还差不多。
这个年代,是一个苦难的年代,是权势与权势之间的碰撞,普通老百姓在夹缝中生存的分外艰难。
刑场依然是在菜市口儿,只不过刽子手,由以前的拿大刀,变成了现在的拿枪,人们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毕竟枪弹无眼,这可不比当年,一刀下去,除了
第十九章 赶尸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