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代法的现象根本未曾减少,作为体制内的一员,周克再清楚不过,国家要是不从根本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为依法治国扫清制度上的障碍,所谓的依法治国永远将只停留在口号上。
尽管国家一直在提升法院和检察院独立自主的权力,就比如说法院和检察院的一把手都是高配,副厅级,这就是其他部门所没有的,但不管是作何努力,无非都是停留在表明上,所谓的一府两院,指的是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名义上来说,政府、法院、检查院是平行关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都由同级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所以理论上法院和检察院是不受政府领导的,法院之间更是独立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省高级法院和市中级法院之间是没有领导关系的,只有业务指导和监督关系。
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才有管辖关系,但不管是法院和检查都是属于司法系统,而政府是行政系统,行政系统和司法系统之间是互相独立的,政府没有领导法院和检察院的权力,但事实真相呢?法院和检察院其实还是受制于政府,因为法院和检察院没有财政独立权,要由政府拨款,银根子捏在别人手上,谈何独立?何况法院和检察院领导的任免从根本上来讲还是由政府任命,种种这些因素,法院和检查院同政府之间不可能真正做到独立。
现在各级领导干部嘴上都在喊着司法独立,保持司法的公平、公正、独立,杜绝任何以权代法的现象,但嘴上喊的冠冕堂皇的人,私底下的态度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若司法真正独立
第41章(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