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叫萧芸,而照片里的男人,殷临觉得有点眼熟,再仔细看看,更眼熟了。
好像是……他呢南一声,不太敢确定。
正好这时,下属走过来,端着平板电脑,在上面找到了档案:找到了,这男的叫杨凌,是这个萧芸的前夫,两人离婚一年,因为双方都没什么钱,所以财产分割很简单,杨凌每个月支付萧芸两千块赡养费,这一年来,每个月钱都是到账的。
杨凌?这个名字,他没印象,可是这张脸,分明是在哪儿见过的。
他住哪儿?他问。
下属回答:xx路三栋7-2。
这个地址。
殷临终于想起来了,这个地址就在景仲言现在家的附近,上次景仲言受伤,他和付尘去玩的时候,就是这个杨凌,牵着狗来敲过门,好像是家里要来客人,要把狗暂时放在景仲言这儿一会儿,他也只放了一个小时,然后就把狗带走了。
这点小事,殷临都没印象了,可他记得那位杨先生眼角有颗痣,很小,但是因为角度有点蹊跷,他就认出来了。
走吧,过去一趟。
看来,他还得跟景仲言联系一下。
此时景仲言正忙着,开着车,打着电话。
把盯着孟琛的那些人的位置集结一下,发给孟琛,再提提雇人的事。
电话那头的男人迟疑:警方的人,要动吗?
没事。他无所谓道。
只要不牵连殷临,就没关系。
第二百一十三章 录口供(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