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喜剧天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章 《少林足球》企划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呼?”

    毕竟用的名字是‘少林’…

    有本书叫《映像周星弛》,书里说过《少林足球》无法在大陆上映的问题,据说是因为‘少林’这两个字和嵩山少林寺有版权的问题,后来****网开一面,允许星辉改片名为《功夫足球》,但《少林足球》的名号已经打出去了,很多媒体还是在使用‘少林’的称呼。于是在少林寺的压力下(有宗教的问题),总局就把《少林足球》挡在门外了。

    那时候香港电影在国内上映,手续远比现在繁琐。

    这只是一方面,《少林足球》未经总局审批,直接就在香港地区公映,根据中国《国家电影管理条例》的第3章第23条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条文:未经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当然,彼时,电影局没有接受《少林足球》的审批报告,原因就是‘少林’这两个字!

    “…我担心少林寺会以此为要挟,要求参与票房分成!”

    “那就改个名字,叫《武林足球》!”

    “不行,天下武功出少林,还是叫《少林足球》比较合适…”

    妈个蛋,拍个电影还得经过少林寺的审批?

    那踏马漫威漫画有没有经过昆仑的审批?

    “都先别说话!”小白敲了敲桌子,然后看向钟丽芳:“有没有可能绕过少林寺?”

    “…根据中国电影管理条例规定,没戏!”

    在国内拍电影,涉

第四章 《少林足球》企划(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