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驯的杀了。”
去年放走三千头象北上,到现在为止,剩余的不到一半,早也被朝林城的人捕到城里来了。之前万头规模的象都抓过,对付这千多头实在是轻松得很。不管要驯还是要杀,也不会有什么压力。
圆笑道:“给小象不好吧?”
中豚在后面道:“就给小象,回头我给他们挑,保管他们满意但有占不到便宜。”
小象听话好相处,但小象长得慢,还娇气。小的时候除了被驯养者骑乘之外,屁事做不了。而小象需要十五岁才成年,一旦染病,分分钟可能夭折。茂部落连剪毛的剪刀都没有,带回去估计没几头能活到成年的。
“既然没有象给他们捕了,也可以带他去看看象舍,不过人不能多,最多十个人吧”
林迹和圆笑说着后续各种谈判的细节,后面的折牙问道:“我们不一定要这么迁就这个茂部落吧?我们用三两年准备,之后再像征服疾鹿那样征服了他们不就行了?”
“这里涉及到一个付出和回报成本和优先发展的问题。”发弧学着林迹的样子给折牙解释道:“目前我们识字的人太少,管理更大的部落太过费力。所以就算打败征服了茂部落,也未必能将他们高效的管理起来,为我们提供收益,如果不能获得足够的收益,那派出的兵就会成为我们这里的负担。而如果我们现在先并吞淮河以南和长江流域的小部落,同时内部培养起足够的人才,到时候我们不但可以更加轻松得征服茂部落,还能快速将他们全面吸收,
第178章 史前的电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