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照片之间反复切换,一张是丁某的鞋印,一张是刚刚拍下来的,两张居然完全一致。何止是一致?每个人走路的时候受力点会有微妙不同,有些人重心在后,有些人则喜欢掂起脚。
通过比对这两组鞋印,即便是我也不得不承认,这是同一个人留下的。
黄小桃说道:凶手的罪犯手法确实高明,但他的鞋印出卖了他,他就是丁某本人,八点出门之后他迅速折返,杀了自己的妻子。
我含笑看着黄小桃:然后嫁祸给自己?
黄小桃一下子被问住了,如果丁某真有这么聪明,他会被立马抓现行?
我给出了答案:鞋印是另一个人的,只是这个人完美地克隆了丁某走路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