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契机,方云婧只能忍,尽管夏志权对自己不忠心,可是却很爱这个儿子,似乎冥冥之中就已经形成了一股筹码,夏志权经常带着儿子到处玩,而他则用一些关系来保证方云婧在影坛的不愠不火。
当年的“天厦”在娱乐圈虽然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和现在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直到洛骏严过来。
他的确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二十出头便能把整个公司管理的有条不紊,也许和他的父亲是全国最大报社的老总有关。
尽管洛骏严能力各方面都不错,但就像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书呆子一样,男女感情上的白痴。在生活和演艺圈里混了这么多年,方云婧最懂什么样男人喜欢哪种口味的女人。
装傻和依赖成了她勾.引他的法宝。
当时的方云婧发现洛骏严很有商业头脑,比夏志权强上不少,在成功让洛骏严喜欢上自己之后,便提出了打包调换夏志权药物,然后再让他娶自己的事。
一切,从第二次结婚开始,便又回到了起点——用不着为经济担心,用不着强迫自己生孩子,那就一心一意走红娱乐圈好了。
只是当路越走越远之后,就像洛骏严口中所说的,已经被程序化了,神往的东西已不再是神往,而是成为了刻意。
几十年的心血,到头来,自己都嫌腻了。
就像中的金阁寺一样。
因为过分的美丽而使得主人公想要占有,让人痴迷偏执,而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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