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以公司之力无法完成业务,所以才向东唐投放广告,希望东唐司法人氏参加答辩会。
案件内容:a和b是兄弟。他们家附近停车场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案发后,警方在他们家中找到了证据,a在上大学,在家的b一声不吭。于是b被捕,最终零口供判决b罪名成立,无期。
十五年后,a出车祸死亡,b的律师帮助b提出了申诉,说明b不是杀人凶手。理由是,案发期间,b在五十公里外的城郊银行。b在城郊一家工地工作,案发当天b前往工地领取薪水。三个小时后也就是下午四点,停车场命案发生。下午三点五十分,b将自己领取的薪水通过城郊银行存入a的户头。
也就是说,b是绝对不可能在十分钟之内飞到五十公里外的停车场作案。
警方查询了证据,b当天三点五十分确实存钱,存单附件还在,上面签字人确实为b,b在存钱之后经过银行工作人员的游说,开办了银行卡。基本可以确定,b不是杀人凶手。
b承认自己回家之后,发现a在家中非常慌张,身上还有鲜血。a告诉b,自己惹事了。b让a回学校,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不要管。第二天警察持搜查令进入他们的家。
b是知道a犯罪,但是他选择了沉默,替a扛罪。在a死后,b说明真相。
经过法庭裁决,a犯有妨碍公务罪,包庇罪,最终被判处五年监禁。由于其羁押期限超过五年,当庭释放。
出狱后,b则通过律师进行司法
第三百一十九章 答辩会(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