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杀些亲戚朋友,比如说同宗族的之人,当然,也是全指的是男子,女人不杀。
如此的话,恐怕就有人质疑说留下女子岂不是没有斩草除根?
这话有些许道理,但不尽然,因为当世的大环境就是如此,古代男尊女卑,事实上在普遍大nrn的意识之中,女子不重要,比货物强不了多少,说难听些就是生育工具,即便是史记载大唐风气开放,女子穿着等等都跟后世程朱理学那一套不一样,但是这仅仅是风气的一方面,大环境的女子没地位是根本。
就比如最简单的一个规矩,古代青楼妓馆是合法的必不可少的,还有百姓家中女子是不上桌吃饭的,女子有名无字等等,更别提什么个人权利,历史上也就是武则天真正敢站出来公开要给女子从政的权利。
大唐也就白凡这个异类站出来说女子应该有人权,应该追求爱情等等,可是他一人之力也只能做到这里了,这几年来他还是没能从根本上提高女子的地位。
历史上的唐代在刑律方面,对女性是特殊对待的,可以说是历代之中对女性最为尊重的一朝,从唐律疏议一中就能见到这种改观,可是这也只是刑罚对女子轻罢了,并不是说女子地位就上来了,而对女子量刑从轻也是有另外原因的。
而这种大环境是因何造成的?这就是历史原因了,可以说历史积累而来,一者是历史的风俗习惯传承,二者是因为世上人少。
据历史记载三国初年整个大汉天下有六千万百姓,等到三国终结归为晋朝
第七百七十九章 这个不能杀(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