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看着那个男人一副熊包样,余颖微微撇嘴,同时眼睛的余光已经看见了一个人,就见那个时髦女人趁着别人不注意,蹑手蹑脚准备出酒吧。
在时髦女人跨出大门的一刹那,鬼使神差地回了一下头,正对上余颖看过去的目光,余颖的目光很是平淡,甚至连一丝愤怒的情感都没有流露出来,就这样静静地看着。
两个人对视一眼之后,时髦女人有些不自在的把自己的目光移开,因为她才是事主,如果她跑了,那么别人就无法在追究下去。也就是说,别人白替她抱打不平。
而如果那个男人想要报仇的话,那么被报仇的人选,就应该是出面揭破事情的余颖。
这个道理时髦女人当然懂,但是总比自己成为第一个被报复的对象为好。在余颖那双清澈无比的目光,她感到一种被看透的心虚。
余颖也把目光移开,人性自私她早就知道。但是余颖依旧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能帮就帮别人一把。因为余颖曾经读过马丁·尼莫拉牧师的一首诗(翻译出来的文字在本文的最后),对她触动很大。
这也就是余颖今天出手的原因,当然她也知道做好事的时候,要看自己的能力大小,没本事就不要插手。同时做好事的就不要在意别人的回报,也不在意虚名。
所以余颖对时髦女人的偷溜,一点也不感觉愤怒。
但是在心中给她记一笔,以后如果碰到这个女人要是有事需要帮忙地话,绝对是要小心为上,能不帮就
第二十七章 霸王花(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