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略用巧劲,那圆肚文旦壶便在桌上滴溜溜转的分外有趣。待力道散尽,轻微一声,里头残余水渍合着茶叶沫子在桌上四散开来。管他是什么好东西,顷刻间就成了一堆残片。
他千方百计把他的儿子留在平城,志得意满养了十四年。
然后,又亲自带回来送死。
他挑挑拣拣,选了近半刻,才挑了一块棱角最尖锐的。只是不管怎么选,残片就是残片,不比神兵利器。他压在脖颈处,用了老大功夫才戳进去。喘气声开始急促,脑子里是一瞬间的空白,然后血色带着剧痛直冲眼眶。
他左手扶着桌沿,无法避免自己的身体本能向后躲,要把那片异物给推出来。于是他站起来后退数步,直至整个后背抵到墙上,而后捏着露在外面的一点用力划过血管。
太钝了,没能达到他想要的一剑封喉。只是划拉出一条破口,不能马上死,却也无力回天。墙壁应该是经常尝到这种液体的味道,所以食髓知味。那些猩红一泼洒上去,就快速渗入带着糯米的石灰岩石里。像久旱逢甘霖的土地,贪婪汲取的同时,发出满足的汩汩声。
这声音有些刺耳,偏偏谁也没醒。
早死有早死的好,起码死之前。他还以为兵符已经到了魏塱手里,只要他跟薛凌一死,就万事皆休。
他只是想起当年,是他先负魏崇,而今又不能为魏崇寻个真相,便随魏崇而去,也算应了个忠字。若他再活两天,知道宋柏九族不保,西北血深可没腕,怕是连自绝的勇气都
跳梁(二十五)(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