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咪,这回可以带我走了吗?”
一家三口,看似其乐融融。
欧菲也悄然退到了厨房,为他们准备些吃的东西。
砚歌将初宝抱在怀里,并未回答他,反而指着地上的两个行李箱,“宝贝儿,都是你干爹给你的礼物,想不想看看?”
初宝在她怀里低头,歪头略显无奈,“那好吧,看吧!”
砚歌睇着初宝看似特别为难的样子,忍不住噙着戏谑的视线睇着陆少然。
初宝虽然才四岁,但他很少会对小孩子的玩具之类的感兴趣。
反而,对于一些电子软件方面的,展现出独有的天赋。
这也许是欧菲的大儿子西蒙的影响。
西蒙是个电脑天才,上高中的时候就经常入侵别人家的电脑系统。
正因这样,西蒙大学都没念完,就被米国安全局特聘到华府,专门为他们工作。
初宝从小就跟在他身后,久而久之也对这些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虽然达不到西蒙的水平,但是日益精湛的技术,也让小家伙对这些电子产品格外的青睐。
砚歌打从心底觉得亏欠了初宝,所以从未抑制过他的兴趣爱好。
陆少然也投其所好,这次确实给初宝买了不少新兴的电子产品!
砚歌站在一边,看着陆少然献宝似的将行李箱中的好几个ipad及笔记本交给初宝,眼神温柔如水。
少顷,她余光看到欧菲在厨
第104章 112:妈咪,你还知道回来哦!(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