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把那自治港给卖了。”
“卖给韩国人?”
“当然,系统规定只能卖给韩国公会,但我们可以选择比较友好的韩国人。”自治港拥有权是可以买卖的,但是还没见过谁愿意出售。因为为了避免会长卷款走人,出售这自治港是有规定的。公会必须超过八成副会长级以上的玩家同意出售此港。同时还有一条,这些投票同意的人必须有半数是担任超过三个月以上副会长职位的人。系统并不反对把自治港当成商品,毕竟自治就是你说的算。但是为了保护大部分会员,这个规则也是必须有的。
“拉拢小点韩国公会,还可以把他们拉进北线贸易圈,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好处。我们甚至还可以演一场戏,是迫于韩国玩家的压力才打算把自治港出售还给韩国人。这样可以满足了他们自尊心不说,而且也会对傲战增加一点好感。如果我和乱舞再屈从答应这个新起的公会一些不太合理的要求,那大部分韩国人只会视我们傲战为外人,而不是为敌人。同时大韩公会和韩国人的矛盾,新起公会和老公会的矛盾,足够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我们傲战主活动地又不在韩国,这样一来,生存空间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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