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写的,那价格可就不一样了,以现在唐默的咖位,至少要翻十倍,也就是二十万!
当然这二十万仅仅是给这个电视剧用作插曲,还没有算上唐默自己演唱,他演唱的歌曲再加一个十万真的不过分,所以俞红值得三十万酬劳也不算过分!
不过当然这三十万的酬劳是在税前不分成的情况下,如果扣税在分成,到唐默的手里也就十三四万,但这已经不少了,大部分普通人一年也赚不到这么多钱,而且这仅仅是歌曲使用权而已,又不是所有权...
俞红离开之后,唐默自然是拿起刚刚她送进来的剧本大致的翻看了一下细则。
......
对于这份合同唐默在看完之后是非常满意的,俞红不愧是牛掰的经纪人,这谈判出来的合同就是不错,规定了剧组必须在九月份之前杀青,而且拍摄期间要给唐默配备一辆房车在片场供给唐默休息,还有一些对他都算不错的条款。
其实唐默对于什么房车等等优待的条件都不是太在意,他上辈子刚刚当演员的那时候,经常是跟群演混在一起的,什么艰苦的环境没有经历过,现在并没有说成名了,就一定要奢侈起来。
只不过他现在的咖位真的就摆在这里,唐默要是没有这些个要求,别人不会说他多么亲民多么友善,反倒还会说他傻,好好的福利不去享受。
感觉合同没有问题,唐默也直接在两份合同上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凑巧的是唐默刚签完合同,俞红又拿着
第八十二章 品牌出效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