毙,也没有从车窗伸出脑袋向后开枪。而是选择了一种更加隐蔽也更加不可预防的方式向叶秋发动了攻击。
他知道自已枪里装的穿甲弹具备极其强大的穿破能力,他坐在车里,然后直接向后面瞄准开枪,他选择先打破自己的后车窗玻璃,然后再由飞过去的子弹去击杀躲在后面的叶秋。
这是一种极其高难度的枪法,无论是对枪法的掌握,对手准确位置的预感,还是子弹射穿玻璃时的角度倾斜以及作用力学等各个方面都要非常熟悉。
任何地方稍有失算,这一枪只能打偏掉,变成无用的空枪。
由纪夫对自己这一枪志在必得,他知道自己枪里装的这种穿甲弹的优势在哪儿,也对自己苦练多年的枪法和身经百战所锻炼出来的杀人枪法有信心。
由纪夫是个东洋人,出身著名的武士世家,却不好武术好枪械。那个时候,正是枪神史密斯在杀手界名声显赫的辉煌时刻,他从一个朋友的口中得到了史密斯一百七十二次完胜纪录以及他仅仅用普通的手枪挑战上一代枪王意大利黑手党教父的贴身守护者费朗切斯科,并在使用了四颗子弹后将其击杀的事迹,热血澎湃之际,心中也萌生了一个念头:他要拜枪神史密斯为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