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主要是稀罕老板你那些歌。
之前跟我探了探口风,问你怎么想的?”
“怎么想?我自然是愿意啊。毕竟李玉舒在圈内的风评相当不错,我也很看好她。只是我想不通的是,她都这么出名了,犯得着来我们天意文化吗?
而且她有想法,可以直接跟我提啊。”
达到一定层次的艺人,基本上都被公司们当做大佬伺候着。
这也相当于行走的摇钱树啊!
对方在原公司干的好好的,待遇也不差。如果没受什么委屈的话,不太可能随意跳槽更换公司啊。
同时,所谓的和平解约也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并非合同期到了,就可以离开了。
公司培养了那么久,没足够的好处会放手吗?
甚至一些垃圾公司,有可能本着‘老子得不到的人,别人也别想得到’的心态做事!
毁一位明星,很简单的。
恶心人? 更简单!
“李玉舒是一个很有追求的女歌手? 她应该是真的很想要从你这里得到歌曲。花钱买歌倒是可以,但自己人才会更加关照。”
齐康对于李玉舒还是挺了解的。
也清楚对方的顾虑。
跟荣意买歌倒在她承受能力范围内? 可歌曲怎么样? 基本上没得选啊。
如果真正加入天意文化,那就不用担心了。
连柳小夏章月这样的纯新人? 都可
第301章 歌王之战(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