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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司刑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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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告状也要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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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人告状,她还会指使心腹手下去乱告一通,以此达到排除异己的目的,那么没有状子,不允许直接就敲鼓鸣冤的规矩,从那个时候起也就被废除了,但是现在这个规矩,还是要执行的。

    为什么会有这个规矩呢?其实这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也就是说不是写在纸面上的规矩。

    早些年,唐朝的皇帝认为,自己的大唐一定要比前朝隋朝更好,官员们应该更勤奋,更应该为老百姓做些实事,而不应该像隋朝那样,就因为对老百姓不好,搞得天下混乱,只不过几十年的寿命,就直接亡国了。

    所以朝廷便规定,只要有老百姓去敲鼓鸣冤,想要进衙门里面打官司,那么官员就必须立刻升堂,为老百姓解决官司。

    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愿望,而且在实施的最初,地方官们也都竭尽全力的去执行,希望能实现这个愿望。

    可是,只不过几个月之后,官员们就发现这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愿望。

    因为有很多老百姓会认为,这是真的吗?只要我去敲鼓,我有冤情那么官员们立刻就会升堂替我解决吗?

    于是,便会有老百姓上去敲鼓,想要试试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

    这种事情,如果发生过几次,也就那么着了,可是如果发生的太过频繁,次数太多,那么就会严重的干扰衙门里的正常公务了。

    而且地方官们也不厌其烦,实在是有些受不了了,所以便干脆规定,你有状子,你才能击鼓鸣冤,如果没

第四百零四章 告状也要守规矩(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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