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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唐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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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一回、享乐出大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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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氏心说:可能二夫人刘氏和阎小鬼想将来独吞我们家的家业。他们把我儿子害死了。我儿子好端端地能溺水吗?

    是啊,阎氏是正房,这家业又原先是她的。她儿子又是这家里的长子,如果她儿子不死的话,将来这家业还有阎小鬼的份吗?

    但是,当时阎氏又什么证据也没有,她当时也只是心里怀疑,她也没说什么。

    ******

    今天阎氏可有翻身的机会了。

    阎氏心说:真是老天有眼啊!阎小鬼当年害死了我的儿子,今天他也惹祸了?

    所以,今天阎氏才在阎充的面前说,让阎充把阎小鬼交出去。

    ******

    其实,阎氏的话也是很对的,先抛开当年她儿子死的那事先不说,就眼前的事而言,她也是该劝她丈夫把阎小鬼交出去的。

    因为这事本来是和阎小鬼之外的其他人一点关系也没有的,这事如果追究责任,也是阎小鬼一个人的责任。这事就是再深追究责任,阎小鬼也犯的不是抄家灭门之罪。

    因为当时阎小鬼打太子的时候,阎小鬼并不知情。

    再说,阎小鬼当时对太子也只是拳脚相击地打,当时阎小鬼对太子也只是轻伤。

    所以,阎小鬼犯得不是抄家灭门之罪。

    所以,如果把阎不定这个家还有救。

    还有,就算把阎小鬼交出去,李存勖是有道的明君,阎小鬼也不一定是死罪。

    ****

第四百二十一回、享乐出大事(七)(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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